我的情况报"合同诈骗案"为什么不被派出所受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9:30:23
我们有3个人,租了一三室的房子,都是去去上海满堂红房产中介公司找的,当时满堂红中介一员工李宝录带我们去看了目前的房子(该房子已经租给一个叫"高兴"的人)

然后李宝录前后和我们签定合同,以"高兴"的名义和我用的是一家已经关闭2年的中介公司的合同签的租房合同(交租金以及押金4800元),

与另一个人签的合同是满堂红的合同并交付租金及押金4400元,但是是冒用原房东名字(原房东并没有授权他),

另外还有一个女孩子交给该中介定金1000元,该中介员工开的收据是伪造的满堂红的收据,

后来因为过年,李宝录回家把钱花了,房租一直未给原房东,而原房东因为未收到我们的租金,让我们搬出去,"高兴"也说不租原房东的房子了,但李宝录已经把钱花了,说现在没钱给我们需要过段时间才能给我们,我感觉他不会还我们租金

我想询问一下,该情况是否属于合同诈骗?是否可以报警立案为诈骗案?如果我们可以以诈骗报案,我们都要做什么准备工作?报案以后,派出所会怎么处理?是否需要由我们上诉法院还是派出所提交法院?

我们去过派出所,但是派出所处理的结果是经济纠纷,让我们协商解决,为什么,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感觉钱要不回来了~~

大概意思明白了.建议先打民事诉讼,对方如果真伪造了收据及合同章,那么在民事诉讼中要提出来,如果对方认可是假的那么要法院记录在案,如果对方不承认是假的那么要申请法院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若是真的那你们没什么说的,要是假的可以等民事诉讼完了拿着鉴定书和生效判决再去公安看看能否报案.